我不曉得誰會看到這個故事,或是有誰會喜歡看,畢竟現在部落格風行,人人都有充分抒發己見與創意的管道。在眾多選擇下,別人能不能和這篇文章有交集,其實也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

 

之前「心動的滋味」這一篇是我前一陣子憑著片段的記憶寫下來的,我把它歸類為一個愛情故事,

 

我想採用倒敘法的方式來重建這一段略帶青澀,但卻始終令人再三回味的畫面。

 

它就像是一本塵封已久的日記。藉由翻開它,可以讓一段難忘的回憶重見天日。它不見是刻骨銘心,但要說它在某人心中佔了一個很重的份量,那的確是有的。

 

故事的主題是以第一人稱的口吻寫成,也會加上個人的看法及對事情的詮釋,這樣比較能夠忠實記錄一個人的生命歷程。

 

至於故事的主角是不是我本人,或是其中的真實性有幾分,我倒覺得不是那麼重要,這種感覺本來就很主觀,我說不是,你一定會想說一定是;要是我說是,你可能又會想說:「真的嗎?你一定是刻意為寫故事而寫的吧。」

 

所以不論是與不是,其實沒那麼重要,對吧!?

 

重點是,一個好的故事是否能喚起你對愛情的渴望或是重溫那一段屬於你個人的獨特體會,那才是我的真正目的。

 

說實在的,我也不曉得這篇故事要寫到什麼程度,因為我沒有規劃具體的架構與細節。我想做一個大膽嘗試,我想隨心所欲地寫,寫到我覺得感覺完全沉澱了就會劃下句點。

 

愛情不也是如此嗎?

 

我們永遠不曉得自己會走到哪裡,會有什麼戲劇性的情節發展,但我們都秉持一個信念,那就是我們都希望能真實地去感受它所帶來的種種滋味。

 

 

 

 

 

 

 

   故事開始  

 

 

 

 

這個我喜歡的女生名叫伊芬。

 

這個故事的發生在偶然的機緣下,兩個原本素昧平生的兩個人因考試分發的分數被安排在同一個報到時間、同一所學校、同一個班級,以及起因於此的種種情感交雜。

 

機緣這個字很妙,只要是人們解釋不出來的相遇或巧合,都乾脆把它歸類於「機緣」兩字。所以這個詞應該背負著太多人無法釐清的問號吧?

 

一個人會有多麼地不安,光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了。眼睛一直眨個不停,眼球左右轉動,好像在找一個出口,不讓內心的劇烈起伏當下被人看穿。

 

我帶著這樣的心情展開新的學生生活。

 

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一切都是一個新的開始。要開始去了解你周遭的人、開始踏出以往總是自我設限的生活框架,當然,這個過程也產生了人與人來往的各種火花的激盪,包括愛情在內。

 

喔,對了,我先自我介紹,我是振元,李振元,朋友都叫我小元。如果用動物來比喻膽子大小,我自認應該比實驗用的白老鼠還不如吧。我是那種一看到喜歡的女生就會躲在一旁,默默地注視著對方的人。我會想主動去認識她,但總是不曉得如何開始。從小到大,課堂上老師都是教怎麼把試考好,怎麼好好待人處世,還有怎麼追求一個從大人觀點中認為的比較好的人生。

 

但從來沒有人教我怎麼面對異性。我曾經想過,會不會有人跟我一樣,也被這樣的事困擾著,明明就心動得要死,但表面上就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

 

毫不在意的人,通常有兩種可能 要嘛他真的放棄了,不然就是他想藉由築起心的高牆來掩飾他的脆弱。

 

我是屬於第二種。

 

 

 

第一天上課,我一開始還是和以往一樣,自閉地翻著隨時放在背包的小說,自己入迷地看著。直到有人過來,叫了我的名字,把我抽離開為止。

 

Hi, 你叫什麼名字?」我前方的男同學臉上掛著一個大微笑地問了我。

 

「喔,我是振元。」我蓋起小說慌張地回答。

 

「你沒有英文名字喔?我們是唸英文的,不是嗎?」他一副反問的口氣。

 

「有啦,我是 Ryan。那你呢?」

 

「叫我 Tim 。」

 

其實我不是很想理他,感覺上不是很友善。我不太喜歡一開始就跟人裝熟,所以很討厭什麼自我介紹,逼著自己裝可愛、裝熱情,實在會讓我受不了。我原本想繼續看我的小說的,但我的目光一轉,被一個靜坐在一旁的女生給吸引了。

 

她選了靠近教室後門的座位。

 

我從來不相信一見鍾情,覺得那種短暫的火花往往是要付出嚴重代價的。但當我第一堂課看到了伊芬,我就做好付出嚴重代價的準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ewsjkev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