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喜劇、悲劇與默劇的夾雜。大多數人都喜歡看喜劇,但卻多是悲劇收場,以默劇承受這一切。

 

喜劇使人放鬆,讓人歡笑,就像是熱戀中的男女,看到的對方總是充滿希望與笑容。

 

悲劇使人揪結,讓人心傷,就像是貌合神離的怨偶,眼見的盡是對方的壞與缺點。

 

不管是哪一種情節,事過境遷,回想這一切,會不會讓你有悵然的感嘆,原來,命運之神伸出隱形的手,我們都是劇中被支配的角色,讓人深感無奈。

 

如果劇情能重來,每個人都只能抽一支籤,上頭描述著你的角色與戲份,你會想抽中什麼?光鮮亮麗的主角、始終不能被扶正的配角,或是甘之如飴的丑角?

 

還是你要跳脫這樣的思維,不要照著劇本走,不要有天長地久的幻想,也不存在王子公主的假象,這樣會比會比較能走出自己的一條路?

 

我們的感受或多或少都受到這個社會的眼光所左右。有些人一早就設定好結局,一步一步按著結局的方向,以為走到了終點就是幸福;有人則沿途就像是背包客,走到哪裡,心就在那裡,對於柳暗花明的驚喜總能欣然接受。背包一放,遠望著星空,一夜好眠。

 

隨著時間流逝,這種想法漸漸浮現,愛情真的有劇本嗎?如果有,為什麼原本再甜蜜不過的兩人漸行漸遠,而非按照導演設定的完美結局殺青?

 

如果一開始就不存在著劇本,是不是就不用將想法投射得太遙遠,而只管真心看待每一刻,讓每分每秒都有值得紀念的感動,讓它化為唯一的永恆?

 

我還在找答案,在十二點零五分的夜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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